西铁院关于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(项目)变更管理的通知
根据《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建设任务(项目)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条相关规定及“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(项目)管理流程”,若确因客观原因需对原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局部调整的,须履行变更手续。现将学院创新行动计划任务(项目)变更管理事项规定如下:
1.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。
2. 履行变更手续,填写《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(项目)变更申请表》(后附)。
3. 要求:不影响建设任务(项目)的目标、内容的变更,由相关承接任务(项目)小组向上一级建设任务(项目)领导小组提交可行性分析和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4. 涉及建设目标、内容等重大更变由学院建设任务(项目)领导小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核、批准。
附件: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(项目)变更申请表
教务处 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办公室
2018年1月17日